关于2011级新生户口相关事宜的通知
各系:
我处接方山派出所通知,如有2011级新生《户口迁移证》至今仍未报至保卫处的,务必于2011年12月22日前送至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落户手续,过期派出所将不予办理落户,后果自负。
咨询电话:86176980
保卫处
2011年12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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